在招標開始前的準備階段中,招標方為了使招投標形式化、縮小投標人范圍或使與自身有利益關系的單位中標,而采用多種違法違規(guī)手段限制排斥或利用不合法途徑和方式引誘利用潛在投標人。常見手段有:一是在招標文件中為意向性中標單位量身定制符合其業(yè)績或資質的招標約束性條款,以排斥其他有競爭力的投標單位。二是為了縮小招投標競爭范圍,在招標文件中對合同條款設置較為苛刻的條件,而在終簽訂施工合同時變更此類條款。三是與意向性中標單位私下談妥施工合同條款,并設定較低標價,致使其他投標人無法競爭。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針對此種可能出現的情況審查招標文件、合同條款、招標標準,判斷其是否存在限制排斥、引誘利用其他投標人的行為。
招標方在實際選擇過程中,多數時候會選擇受自己控制或與自己有利益關系的代理機構,來增大意向性中標單位中標的機率或使其終中標。在招投標活動中尋找招標代理機構的目的原本是減少甚至避免招標人與與投標人的直接接觸,防止腐敗行為的產生。但在實際選擇的過程中,招標方的某些不當行為會導致代理機構的立性降低或喪失。
招標代理結構的立性差同時也極易促成代理機構、招標方與投標方三者之間相互勾結,影響甚至操縱招投標結果的不利局面。在對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審計時,審計人員應對代理機構、招標方與投標方三者之間的往來和關系進行審查。
審計人員在對招投標項目進行審計的過程中,有時對招投標審計的職能認識與定位不清楚,對招投標審計的責權不明晰。所以,常會出現審計人員參與到建設項目的管理決策過程中的情況,產生審計管理越位與錯位現象。因此,審計人員在對招投標項目審計之前給自己的工作做好定位,清楚自己的工作職責,將自己的行為規(guī)范在職責范圍內。
評標就是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根據什么樣的標準和方法進行評審,是一個關鍵問題,也是評標的原則問題。因此,評標的審計,是招投標審計的重中之重,這一過程應根據招標項目的不同類型,審計評標內容、評標依據、評標方法和評標過程。 1、評標內容。評標的主要內容,是決定投標勝負的關鍵性競爭。審計時應審查評標內容的全面性和評標標準的合理性和科學性,評標標準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不得妨礙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2、評標依據。評標應當依據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以及招標文件所提供的內容評議,不得臨時采取招標文件以外的標準和方式進行評標。評標時,招標單位不得任意修改招標文件的內容或提出其他附加條件作為中標條件。審計時,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評標過程中平等、公正的對待所有投標者。
本司所做各種審計報告近萬份,目前已經為近萬多家中大型公司做過審計和財稅報告。本司人才濟濟、服務周到、精通、能夠為企業(yè)上市、專項審計、招標投標、工程決算財務審計、企業(yè)內部控制、股東投資入股、工商注冊登記資產評估報告,企業(yè)年度審計報告、民辦非企業(yè)審計報告、律所審計、專項審計報告等等,同時提供驗資增資、稅務籌劃等相關服務;公司在和的各相關機構、職能部門如國資、財政、稅務、審計、工商、銀行等建立了良好的關系,樹立了良好好的信譽,為公司各項工作的拓展和將來的持續(xù)發(fā)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和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