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墩石名字起源:承柱的柱基石;柱下的基礎。墨子書中記載:“山云蒸,柱礎潤”。“柱礎”一詞早便來源于此。早的柱子應是直接“種”于地下,但為了防止柱子的移動下沉,便在柱腳的部位放置一塊大石頭,使柱身的承載重量能均勻分布于較大面積上,減輕柱身承受力后來,人們發(fā)現埋在地下的木柱容易潮濕腐爛,所以便把石塊提升至地面上,可免除椎礎的腐蝕或碰損。人們將柱子底下承受壓力的部分叫“礎”,而在礎與柱子的之間常有“躓”的放置,以隔斷毛細現象向柱子滲入的濕氣,并且能于損壞時隨時抽換。但我們一般所通稱的“石柱礅”即包括以上兩者。
柱礎石、柱墩石初的出現是基于防止柱子下沉,以及防止柱腳受到潮氣的侵蝕。它只是木構建筑中的一個結構構件,起到承重和防潮的作用。但是隨著社會的文明進步,以及金屬工具強度的增強,石刻藝術得到了發(fā)展。從商代開始,柱礎上便有了云雷圖紋,這是柱礎具有裝飾作用的起始點。在隨后的歷朝歷代中,柱礎的雕刻藝術不斷地發(fā)展變化,呈現出多姿多彩的藝術形象,的美化了室內和建筑空間。又因為對于柱礎的雕刻沒有等級限制,柱礎在歷代能工巧匠的手中,成為了施展技藝的空間,也成為了建筑主人體現自己尊榮與情趣愛好的施展地。
作為柱子的承載者,柱墩石的規(guī)格尺寸完全取決于柱子直徑的大小,柱墩石廠家的工匠們對選做柱子的木材進行粗細歸類,再根據其直徑的大小來制作相應的柱礎。據《營造法式》所記載:“造柱礎之制:其方倍柱之徑。方一尺四寸以下者,每方一尺,厚八寸:方三尺以上者,厚減方之半:方四尺以上者,以厚三尺為率。"意思就是:柱礎的邊長是柱子直徑的2倍。邊長在一尺四寸以下的,邊長每多一尺,柱礎的厚度就加八寸:邊長三尺以上的,厚度則為邊長的--半:邊長四尺以上的柱礎厚度均為三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