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混砂漿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加水或其他配套組分拌合,不得添加其他成分。 干混砂漿拌合水應符合現行行業(yè)標準JGJ63-2006《混凝土用水標準》中對混凝土拌合用水的規(guī)定。 干混砂漿應采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采用連續(xù)式攪拌器攪拌時,應攪拌均勻,并應使砂漿拌合物均勻穩(wěn)定; ②采用手持式電動攪拌器攪拌時,應先在容器中加入規(guī)定量的水或配置液體,再加入混砂漿攪拌,攪拌時間宜為3~5min,且應攪拌均勻。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靜停后再拌合均勻; ③攪拌結束后,應及時清洗攪拌設備。 砂漿拌合物應在砂漿可操作時間內用完,且應滿足工程施工要求。 當砂漿拌合物出現少量泌水時,應拌合均勻后使用。
干混砂漿(預拌砂漿)的施工應用 1/應用范圍 干混砌筑砂漿適用于砌筑工程;干混抹灰砂漿適用于抹灰工程;干混地面砂漿適用于地面工程(包括屋面)。 2/加水拌合 加入的水應符合國家應用水標準。不得使用受過污染的水。
此外,特種干混砂漿中通常還摻加一些填料,如重質碳酸鈣、輕質碳酸鈣、石英粉、滑石粉等,其作用主要是增加容量,降低生產成本,這些惰性材料通常沒有活性,不產生強度。